陈超结构设计合作合同(草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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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设计合作合同(草案)

甲方:上海阿克博斯技术有限公司

乙方:陈超

身份证号:

联系方式:

鉴于甲方正在推进 Snowbot 项目的样机研发与产品 Demo 开发,乙方具备结构设计相关能力,双方经协商一致,就乙方以兼职 / 外包方式参与甲方项目结构设计工作事宜,订立本合同。

一、合作性质

  1. 本合同为项目外包 / 技术服务合作合同,不构成劳动关系、劳务派遣关系或全职雇佣关系。
  2. 乙方以兼职 / 外包方式参与甲方项目,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相应结构设计工作并交付成果。
  3. 乙方自行安排具体工作时间与工作方式,但应按照甲方要求的阶段目标、里程碑节点、周提交机制及阶段验收要求完成交付。
  4. 甲方不因乙方口头承诺、沟通记录、非正式投入或未形成有效交付的工作过程承担固定全职薪资义务。
  5. 双方确认:本合同仅适用于乙方以兼职 / 外包方式参与项目期间;如乙方未来决定全职加入甲方,则双方应另行签署劳动合同、试用期约定及相关管理文件,自劳动关系正式建立之日起,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劳动合同体系及中国劳动法律法规执行。

二、合作项目与范围

  1. 项目名称:Snowbot V1 结构设计(Alpha + Beta)。
  2.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
    • Alpha 阶段原型机结构设计
    • Alpha 阶段样机加工、装配、问题定位、修订与验证支撑
    • Beta 阶段产品级 Demo 结构设计
    • Beta 阶段展示样机加工、装配、问题定位、修订与展示支撑
    • 底盘、行走、电池仓、前端作业模块、外壳装甲、维护接口等相关结构设计工作
  3. 乙方的工作不仅包括结构设计文件输出,还包括支撑样机加工、装配、问题定位、修订、验证,并最终服务于阶段样机实物落地。
  4. 乙方确认,其交付义务不以“已完成图纸或模型输出”即视为完成,而以“已实际支撑样机装配、修订、验证和阶段样机实物落地”作为判断标准。
  5. 具体任务范围、阶段目标、时间节点、里程碑、交付要求、周验收标准及阶段验收标准,以甲方确认的《Snowbot 结构设计任务分解(Alpha + Beta)》及其后续更新版本为准。该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三、项目时间与阶段目标

1. 项目启动时间

项目自 2026年4月20日起启动,总周期为 8 个月,计划于 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 Beta 投资人展示版样机。

2. Alpha 阶段

Alpha 阶段为原型机阶段,时间为 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8月20日。

目标为完成 Alpha 原型机样机实物的结构支撑、加工支撑、装配修订与工程验证,使机器具备“做出来、装起来、跑起来、能验证”的工程状态。

该阶段不以对外展示为目标。

Alpha 阶段不仅要求设计完成,还要求形成一台可用于工程验证的 Alpha 原型机样机实物。

Alpha 阶段主要里程碑如下:

3. Beta 阶段

Beta 阶段为产品级 Demo 阶段,时间为 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日。

目标为在 Alpha 原型基础上完成产品化优化,形成一台可供投资人展示的 Beta 投资人展示版样机实物。

Beta 阶段结构设计必须体现以下原则:

  1. 模块化
  2. 一体化
  3. 铝合金一体化压铸方向
  4. 整体状态与展示效果提升

Beta 阶段不仅要求结构优化完成,还要求完成展示样机加工、装配、修订与展示状态实现。

Beta 阶段主要里程碑如下:

四、交付机制

  1. 乙方须按周提交成果。
  2. 每周至少提交一次有效成果,提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    • 3D 原始设计文件
    • STEP 文件
    • 2D 工程图
    • 总装图 / 分总成图
    • 结构说明文档
    • 干涉检查 / 修订记录
    • Beta 阶段所需效果图
    • 加工支撑记录
    • 装配支撑记录
    • 样机照片、视频或其他可证明样机实物推进的记录
    • 问题定位、接口说明与修订闭环记录
  3. 所有提交文件必须上传至甲方书面指定的 GitHub、云盘或其他指定位置。
  4. 仅口头说明、聊天描述、截图、未上传源文件或未形成推进留痕的内容,不构成有效交付。
  5. 乙方不得以“已完成设计文件”为由拒绝继续配合样机装配、问题定位、结构修订、必要接口说明及交接闭环;上述事项均属于本合同项下交付义务的一部分。
  6. 有效交付不仅看设计文件本身,还看该提交是否对样机加工、装配、修订、验证或展示推进产生实际作用。

五、验收机制

  1. 本合同项下验收分为两层:
    • 周提交验收:用于判断本周是否形成有效提交,以及是否计入当周基础费用结算;
    • 阶段里程碑验收:用于判断 A1—B5 各里程碑是否完成,以及是否满足阶段奖金或阶段结算条件。
  2. 周提交通过,不当然意味着对应阶段里程碑已经完成。
  3. 任一阶段里程碑是否完成,不以单方口头认定为准,应以甲方依据附件一载明的阶段验收标准,结合文件提交、结构逻辑、装配支撑、修订记录、样机状态及验收记录综合判断。
  4. 周提交验收与阶段里程碑验收均采用 A / B / C 结论:
    • A:通过 / 有效提交;
    • B:部分通过 / 需补充后再确认;
    • C:不通过 / 无效提交。
  5. 如某一里程碑由多人共同完成,或因乙方未完成而由甲方、其他工程师、供应商或合作方补足,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贡献、交付深度、装配支撑情况、问题闭环情况和最终结果,重新认定该里程碑的完成归属及对应结算比例。
  6. 如乙方提交设计文件但未实际支撑样机推进,或拒绝配合问题定位、修订闭环、接口说明及交接,甲方有权认定对应周提交或对应阶段里程碑未完成。

六、费用与结算

  1. 双方同意采用“兼职 / 外包 + 按成果结算”的合作方式。
  2.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享有固定全职月薪。
  3. 费用采用“基础周费 + 关键里程碑奖金”模式:
    • 基础周费:人民币 3,000 元 / 周
    • 关键里程碑奖金:根据经甲方确认的重要阶段成果另行计入
  4. 关键里程碑奖金如下:
    • A1|整机结构总体方案完成:人民币 5,000 元
    • A2|底盘系统完成:人民币 8,000 元
    • A3|前端除雪模块安装结构完成:人民币 5,000 元
    • A4|Alpha 原型机样机实物完成:人民币 5,000 元
    • B1|模块化结构重构完成:人民币 8,000 元
    • B2|底盘 / 电池仓压铸方向方案完成:人民币 10,000 元
    • B3|外壳 / 装甲与整体展示状态完成:人民币 8,000 元
    • B4|维护与可服务性完成:人民币 5,000 元
    • B5|Beta 投资人展示版样机实物完成:人民币 10,000 元
  5. 基础周费仅在对应周提交经甲方验收为 A 类有效提交时计入当周可结算金额。
  6. 周提交为 B 类的,甲方有权待乙方补充完善并重新确认后,再决定是否计入结算。
  7. 周提交为 C 类的,不计入当周结算。
  8. 里程碑奖金仅在对应里程碑通过阶段验收、且与阶段样机实物推进结果一致时方可计入结算。
  9. 如里程碑仅部分完成、延期完成、共同完成或经他人补足后完成,甲方有权按照实际完成情况与贡献比例,对对应奖金进行部分确认、延期确认、调减或不予确认。
  10. 每月月底由甲方汇总当月已确认成果,并于次月15日前完成上月已确认部分的结算支付。
  11. 未达到交付标准、未通过周验收或未通过阶段验收的内容,甲方有权不予结算。

七、知识产权与成果归属

  1.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成果,包括但不限于:
    • 结构方案
    • 3D / 2D 设计文件
    • 工程图
    • 模块接口定义
    • 效果图
    • 设计说明
    • 修订记录
    • 问题定位记录
    • 交接说明
    •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文档、数据、资料

    均归甲方所有。

  2.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、完整提交全部设计文件、源文件及相关资料。
  3. 未提交至甲方指定位置的文件,视为未完成正式交付。
  4. 无论本合同项下相关款项是否已全部结清,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形成并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阶段成果、过程文件、源文件、接口定义、修订记录及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、使用权和控制权均归甲方所有。
  5.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成果用于其他项目、向第三方披露、转让、授权第三方使用,或以任何方式自行保留排他控制。

八、保密义务

  1. 乙方对甲方项目相关的全部技术、商业、图纸、文档、方案、客户、融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。
  2.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、传播、转移或允许第三方使用。
  3. 本条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。

九、合作管理与替代权

  1. 乙方确认,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进展需要,引入其他结构工程师、供应商或合作方共同参与项目。
  2. 乙方不得以自己为唯一结构负责人或核心设计者为由,对甲方项目推进形成排他性限制。
  3.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设计资料同步、接口说明、问题说明和必要交接。
  4. 若乙方连续两周无有效提交,或对项目推进造成明显拖延,甲方有权重新安排合作方式、缩减合作范围或终止本合同。
  5. 甲方可根据里程碑推进情况、样机状态及整体项目需要,对项目任务进行调整,乙方应予配合。
  6. 若乙方仅完成图纸设计而未能对阶段样机实物推进形成实质支撑,甲方有权认定对应阶段目标未完成。

十、违约与终止

  1. 若乙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,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:
    • 连续两周无有效提交
    • 拒绝提交源文件、关键过程文件或必要交接资料
    • 交付内容明显与约定不符
    • 未经合理说明严重偏离里程碑节点
    • 仅完成设计文件而未能支撑阶段样机实物推进
    • 拒绝配合装配问题定位、修订闭环或必要接口说明
    • 泄露甲方保密信息
    • 擅自将项目成果用于其他用途
  2. 若甲方终止本合同,应对已通过验收并已确认的有效成果进行结算;未通过验收或未形成有效闭环的部分,甲方有权不予结算。
  3. 合同终止后,乙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、成果交付义务和必要交接义务。

十一、全职加入后的衔接原则

  1. 如乙方未来决定全职加入甲方,双方应在正式入职前另行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。
  2. 自劳动关系正式建立之日起,乙方的工资、社保、出勤、岗位职责、绩效考核等事项,按照劳动合同、公司制度及中国劳动法律法规执行。
  3. 本合同项下形成的项目任务、时间节点、里程碑、提交纪律及验收标准,可在合法前提下转化为工作计划和绩效管理依据,但不当然等同于劳动报酬的线性扣减依据。

十二、其他

  1.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。
  2. 本合同附件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  3.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,双方应先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。
  4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甲方:上海阿克博斯技术有限公司

授权代表签字:

日期:

乙方:陈超

签字:

日期:


附件

附件一:《Snowbot 结构设计任务分解(Alpha + Beta)》